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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律师拓展业务又一途径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9日作者:法治周末 郝佳 肖莎

   现代社会中,社区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居民聚居区,它更多地承载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能。在法律人眼中,社区也不仅仅是人们日常起居的场所,它更是法律人得以施展才华、实现社会责任的大舞台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郝佳 法治周末记者 肖莎

  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推广“律师进社区”的公益普法活动,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律所开始加入进来。社区,这个以往不被重视的领域,如今成了律师们关注的焦点。

  “王牌栏目”公益普法

  一间小屋,一个滔滔不绝的律师,七八个昏昏欲睡的老头老太———这是人们对律师进社区进行公益普法活动的普遍印象。其实,真正的公益普法活动远非如此。

  “不要低估老百姓对法律的理解。我在调研时就曾经亲眼看到过一些非常有经验的老律师因为把普法想得太过简单,没有很好的准备,而被大爷大妈们当场问傻。普法不能糊弄,要高质量地完成。把自身的普法质量提高,普法活动才有生命力。”北京市律协青年委员会主任董刚说。

  重视普法的质量是从事社区普法工作的律师所要遵循的铁律。事实上,这些律师也将大部分时间用在了进社区前的准备工作上。

  “除了定期的封闭式集训外,每一位授课的律师,包括我自己在内,在出门讲课之前都必须经过两个对镜练习———对镜子练习和对镜头练习;必须进行模拟现场演练,所里有经验的律师充当社区群众来听课,不断提出各种问题,考验授课律师的知识储备和应对能力,督促其不断作出修正,直至通过评审方可进社区讲课。”董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创新普法方式也是各个律所和律师着手提高普法质量的途径之一。

  李海珠,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她和她的团队从事社区普法已有4年之久。“讲座、咨询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还设计了多种活动来调动群众了解法律的积极性、加深群众对法律的理解。”李海珠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了她们设计的“民调示范活动”。这一活动就是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将民调程序完整地呈现给社区居民,同时社区居民也可以加入进来扮演当事人、民调员等角色,使得群众对民调程序有了直观和生动的了解。

  董刚团队的社区普法活动有一个贴心的名字,叫“法律大管家”。“法律聊聊透”是其中的王牌栏目。这个栏目模仿电视媒体中的访谈节目,设定一个话题,让老百姓参与进来与律师平等对话。“这种方式,群众没有太多的顾虑,律师和群众都能够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因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很高,发言都是争先恐后。”董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在他看来,社区普法不是简单地帮助老百姓记住法条,而是要培养老百姓的法律思维。让大家学会用法律去思考问题,用法律去解决问题。

  “大众法律市场”不容小觑

  社区普法仅仅是社区群众受益吗?“这种方式最大的受益者是律师。”李海珠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老百姓要找律师,高档写字楼不敢进;法院门口的那些‘黑律师’又不规范,通过社区找律师就比较方便可靠了。”李海珠所在律所在对口的社区都发放了“便民联系卡”,这样业务往往会“自己找上门”。“单纯以市场需求来看,市场份额的80%是基础法律业务,大众法律市场是法律服务市场上仅存的一块也是最大的一块蛋糕。”李海珠对社区这一潜在市场充满希望。在李海珠看来,社区恰恰是在大众法律服务需求与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诚信、可对接的渠道。

  青年律师得到锻炼也是律所从事社区公益普法的一项重大收益。从事公益普法的律师大都是青年律师,这些律师案件量没有饱和,精力也比较充足,有能力和意愿去做这些事。“社区业务,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情则更能考验律师对案件的把持程度、对当事人的控制能力、对整个事务的解决能力。”董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对此,李海珠也表示赞同:“社区业务不是低端业务,社区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青年律师要成长,社区普法是很好的锻炼机会。社区是封闭的群体,你一次讲不好、服务不好,下一次居民肯定不会来找你了。这就会迫使律师们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维护自己的形象。”

  “律所对青年律师总要有些培训花费,我看不如提一些出来做公益,让律师们走进社区去普法,这样青年律师就可以在实践中消化吸收他们学到的法律知识,锻炼他们的执业技能。”董刚认为,律师进社区进行公益普法更大的意义在于它能够培养青年律师的职业观、价值观。“通过进社区普法,解开一个又一个‘案结’、打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社会的‘团结’,这种承担和落实社会责任的愉悦会影响他们一辈子。”董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更多的律师和律所已不再把社区公益普法看做是律师单方面的付出,它背后所蕴藏的巨大市场价值和公益价值已被逐渐认识和发掘。

  “法律消费习惯”需要普及

  公益性是社区普法活动的根本,这是参与律师进社区活动的律师和律所所公认和秉持的理念。

  “普法不能抱着营销的目的。普法是为了社会稳定。以营销为目的会影响律师的客观性,比如,本来能调解解决的案子,律师为了营销可能就会鼓动当事人打官司。这样就与普法工作的宗旨背道而驰。”董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对于公益普法,李海珠也有着自己的理解。“通过公益服务,引导大众的法律消费习惯是我们进行社区普法活动的一个理念。”李海珠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问及法律消费习惯的具体表现,李海珠说:“第一当然是让老百姓有‘有问题找律师’的意识。再者我们也一直在引导公众进行事前预防的意识。我们会告诉老百姓,诉讼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渠道,真正重要的是如何避免矛盾纠纷,以及如何避免矛盾的激化和纠纷的升级。我们更多地是告诉大家除了打官司还有其他的纠纷解决手段和方法。”

  对于律师进社区的公益普法活动,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研究中心主任王进喜教授认为:“律师进社区是党和政府以及律师界正视当前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加大这一现象所采取的措施。从当前的实际做法来看,有的律师进社区是一种公益活动,体现了律师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有的则更体现为宣传手段。无论其动机如何,在客观上、在总体上有助于解决基层人民群众请律师难、获得法律帮助难的问题。”

  律师服务受“粉丝”追捧

  如何让公益普法活动能够长久地进行下去也是关注这个问题的律师和学者们所思考的主要问题之一。

  《法治周末》记者在采访中看到,从事公益普法的律师们都在努力尝试建立一种长效的机制,“慧海普法班车”、“法律大管家”机制都在逐渐成熟,并且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

  “有一部分居民都成了我们律师的‘粉丝’,跨社区地追着我们听课。”李海珠谈起自己团队的普法活动效果非常自豪。

  “据街道和社区的反映,经过‘法律大管家’普法的社区,群众在发生矛盾时一些不理性的举动少了,大家更多地会考虑‘这件事情我占不占理’,会考虑一件事情的法律成本。同时,街道和社区本身的工作也容易做了。”董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不仅如此,政府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来推动公益普法的进一步发展。我国一些地方的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律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可以说,社区普法活动的可持续发展是这一活动继续开展的关键。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是好事,同时,我也希望政府不要被‘购买’二字限制住,希望政府能从政策等多个方面推动普法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们提到‘购买’的时候,总是会往钱上想。其实,‘购买’是有很多方式的,比如,给做公益的律师和律所更宽松一些的政策,这也是‘购买’。”董刚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对此,王进喜教授也表示赞同,他认为:“除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外,政府应当在律师税收、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等方面为律师进社区创造激励机制。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也应当对积极提供社区服务的律师进行表彰、宣传,彰显律师的社会责任,彰显律师的公共属性。”

  “律师进社区问题的出现,本质上是个经济问题,社会收入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对于广大律师而言,律师进社区要想持续进行下去,应当从税收、从律师执业成本等角度形成长效机制。政府推动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要警惕通过行政力量转嫁政府责任,让律师以过度背负经济负担的方式履行社会责任的做法。”王进喜最后说。